为建设平安后勤,确保师生员工消防安全、饮食安全、饮水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生活安全、学校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特制定后勤管理处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办法(暂行)。
    1.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另行安排)由科以上干部轮流值班;
    2.值班时间:每日8:30时~16:00时;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后勤管理处职责范围内场所进行巡视,代表后勤管理处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分管处领导和主要处领导汇报,遇有重特大情况,还应及时逐级汇报,听从指令。
    6.综合管理科每月初向所有值班人员下发《   月后勤管理处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安排表》;
    7.值班人员如有事不能按时值班,可自行安排调换,并向主管处领导汇报;
    6.本办法自2013年9月2日开始执行。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