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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点观察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12/03/29 12:11:29 被阅览数: 次
密切观察静点情况,经常巡回,发生输液反应、过敏反应,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经治医生;静点观察室内有氧气瓶,严禁使用明火与吸烟;静点观察室内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在输液静点过程中,不允许患者将吊瓶带出静点观察室,医生与护士有告知和监管的责任,对于不听告知和监管,私自将吊瓶带出或带回寝室、办公室点滴,发生过敏与事故等一切后果由患者本人承担;为保证医疗安全,外带注射药物,需经院长批准方能注射,否则,出现安全问题由医生、护士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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