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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12/03/29 12:14:32 被阅览数: 次
为了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和国家教委文件“关于印发大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的通知”,以及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吉林省高等学校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通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决定,把健康教育纳入到教学计划中去;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文件,院字
[1995]3
号文件,“关于成立健康教育教研室的通知”指出:今后,大学生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教研室来承担。健康教育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实施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健康服务和科研等项工作;健康教育教研室与校医院的关系,在院字
[1995]3
号文件中指出,“实际上是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完成两项工作:医疗工作和教学工作。医疗工作是校医院,受后勤管理处领导,教学工作是教研室,同时又受教务处领导” ; 根据教务处安排,对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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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的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教研室人员享受学院兼职教员的待遇;健康教育工作应纳入校医院议事日程,作为考核院长任期目标的内容之一;健康教育教研室的教师由专职教师(有教师证)和兼职教师(有
高级
医师资格证)组成;健康教育课纳入必修课或选修课;要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学时、教案、试卷
;
健康教育活动影像资料、图片、广播稿、宣传单、健康教育宣传栏、网络资料等;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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