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身教工公寓委托浙大新宇集团公寓中心进行日常管理。
2、凡入住单身教工公寓的教工,应遵守公寓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管理。
3、所有住宿人员,一律由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换房。
4、住宿者要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丢失损坏公
物者应折价赔偿。
5、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便移出室外,不得转借他人。
6、严格遵守学校防火安全规定及各项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单身教工不得在寝室中违章用火、用电,禁止在室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暖气、电热风、电炉子、电褥子、电饭锅、电热杯、微波炉等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燃气设备,做到人走断电。
7、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8、不得在公寓内酗酒、赌博和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9、住宿人员要保持室内外清洁,门口不得存放垃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