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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修缮管理科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12/03/29 11:55:21 被阅览数:

一、各类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二、各类文件要保持清洁,摆放合理有序,查阅方便。

三、建立借阅制度,查阅或使用资料必须经科长批准、借阅人签字。

四、已借出的资料要及时回收,避免转借、横传。

五、严禁资料抽页或裁剪,不得私自出借各类文件。

六、负责维修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报送及时、准确;原始资料需送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七、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必须特殊保管,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摆放,更不得私自泄密。

八、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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