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廉政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师生员工满意的后勤队伍,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后勤形象,按照学校党委、纪委的要求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管理处实际,制定如下行为规范:
一、坚持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宗旨,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和处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和现代管理理论;反对不尊重科学,不尊重规律和“照抄、照搬”的工作方法。
四、坚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恪守职责,善于创新;反对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碌碌无为,不求上进。
五、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反对只做表面文章,讲浮夸,不实干等脱离实际的行为。
六、贯彻勤俭办学的思想,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创收节支,杜绝贪污、挪用、浪费等现象。
七、坚持清正廉洁,遵章守纪;反对“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索要礼金、礼品等各种形式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八、坚持站在学校的角度考虑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反对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等工作作风。
九、坚持首问负责制,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十、坚持政令畅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反对擅自决定和随意表态。
十一、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对待同志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树立不计得失的牺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