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常抓不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做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
一、成立专职卫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食堂卫生检查标准及处罚细则》,对食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会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食堂要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食堂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一)加强食堂食品卫生、质量、价格及餐厅环境卫生的检查力度;
(二)加强对炊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有所提高;
(三)提高警惕,加强对防火、防盗、投毒和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成立食堂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和预案,经常组织小组成员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安全。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反馈的信息,了解师生员工对饮食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处理问题,解决矛盾,防止与学生发生冲突。
三、成立防止传染病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止传染病传播工作预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防止传染病在学校传播”的重要指示,彻底搞好食堂卫生,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消毒工作,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维护学校的和谐和稳定。
四、实行食品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建立防止投毒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和食物中毒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物中毒处置预案。
五、实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工种及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六、食堂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敢于同影响和危及饮食卫生、安全的现象或行为做斗争,维护食堂秩序,从业人员要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及时发现饮食卫生不安全隐患,敢于果断处理、避免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