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校园节约用电管理,保障教学、科研、生活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本着“谁用能,谁付费”的原则。依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适用于校属各单位、产业、物业管理、校园各服务网点。
三、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校园内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使用情况。
四、校属各单位、产业、物业管理、校园各服务网点要建立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单位、产业、物业管理、校园各服务网点负责人作为该部门节约用电监管工作的最终责任人。并将节约用电与业绩考核挂钩。
五、各办公区自觉执行空调采暖(冷)节能规定,(冬季16度以下,夏季26度以上)严格控制空调开启时间,开空调不开窗,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六、各办公室做到人离灯灭、人离关机。计算机应在人离开5分钟后设置休眠状态,严禁股票交易和玩游戏。
七、各办公室严禁使用电暖气、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特殊情况除外),禁止用电养鱼。
八、校内各类排风系统一律采用变流量控制,合理采用大温差小流量运行。
九、校内各公共区、走廊等物业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随用随关灯。杜绝长明灯形象。
十、节约型校园学生志愿者队伍有权监督并制止校园的浪费现象。
十一、学校每年四月为节能宣传月,第三周为校园“节电周”,倡导校园节约风尚。
十二、各教学单位、图书馆等部位,根据学生人数分层、分区开放教室、微机室、阅览室数量。
十三、计算机机房设备、多媒体设备要减少待机实际和空开。
十四、电梯运行可根据人员数量减少或停运,假期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停止运行。
十五、学校各单位、产业、物业管理、校园各服务网点等因装修、调整办公室地点或临时用电,应向校防火委员会和校节约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教学、科研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将组织相关部门认证后,方可使用。
十六、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不同区域制定班(课)后断电和用电巡视检查制度。
十七、本着“谁用能、谁付费”的原则,科研用能计入业务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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